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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山仔细地看了上面的告示,大概跟“摊丁入亩”大差不差。
简言之,就是将人头税摊入到土地里,按土地纳税,而且所有徭役赋税,全部归在这一类里,一次征缴,一年轻松。
对于交税方式稍微变化,可以选粮食或者银子。
税收流程大大简化,每户只按照自己拥有的土地数来征收。
打个比方:广南省有1千万亩土地,1千万人,一亩100元税收,一个人头100元税收,田赋和丁税总计收20亿。
在保持20亿的税收不变的情况下。
摊丁入亩后,一亩地收200元税收,人头税即丁税取消,则田赋总计收20亿元。
如果一个地主持有1000亩地,家里有10口人,摊丁入亩之前,是纳税10万+1千=10.1万;
摊丁入亩之后,是纳税20万。
如果一个农民家庭持有10亩地,家里有5口人,摊丁入亩之前,是纳税1000+500=1500;
摊丁入亩之后,是纳税2000。
如果一个农民家庭没有土地,家里有5口人,摊丁入亩之前,是纳税500;
摊丁入亩之后,是纳税0。
要是以前按人头来收税,一家五口人共有一块地,生了个孩子,或者娶了个媳妇,成了六口人,就得多交一份赋税,但其实土地并没有变多。
新政策实施后,新增几口人没关系,只要土地数没变,该交多少还交多少。
总结下来就是多田地的人交的税变多了,少地的人交税变少了。
新政绕开了难以解决的户籍问题,朝廷只要查清楚有多少土地,就可以征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