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等他站起身,赵氏先一步从高处下来,程云好不容易扯出一抹劫后新生的微笑,下一秒,“啪”的一声响亮的巴掌音在林中响起。
“娘……”程云委屈地捂住脸颊。
赵氏眼眶里满是后怕的泪水:“小王八蛋,你……”骂着骂着眼泪决堤,一把将儿子搂进怀里,二人抱头痛哭。
程大壮又惊又怕,上前踹了儿子一脚,犹嫌不足,还想再打两下让臭小子长长记性。
身后的村民劝道:“孩子吓坏了,打两下得了。”
程三狗盯着不远处的狼皮,嬉皮笑脸道:“还没尝过狼肉是什么滋味,到时候煮肉,别忘了分兄弟一块,狼皮若有剩下的,也分我点,我还想缝双狼皮靴子呢。”
人群里有人嘲笑他:“就一头狼,顶多做两双,程家人还不够分,能轮到你?三狗,大白天怎么做起美梦来了?想要狼皮,自己猎啊!”
程三狗嘴硬起来:“我倒想猎一只,谁让只有一匹狼,要是再来几只,我定让它死在我柴刀之下!”
大伙儿清楚程三狗为人,没人将他吹牛的话放心里。
十七催促斜坡下的三人:“快上来,赶紧走,血腥味散开,容易招惹林中野兽。”
说话间,十七动作飞快走到躺倒在地没了气息的孤狼身边,将斧头拔出来之际,突然动作一顿。
十七感觉背脊僵直,这是危险来临的预兆,是属于沙场将士对敌人埋伏前的警示。
“有狼!”
人群中突然有人尖叫一声。
四只野狼从一处被大雪挡住的巨石后头冒出来,每一个眼冒绿光,体型比先前那只要更大,气势更足。
为首的那只,威风凛凛,显然是头狼。
看来刚才杀死的狼,只是探路的先锋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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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诺四人回到鹿山脚下时,只有小李等两三个村民在整理掉落的树枝,其他人已经上了山。
树枝不比树干,烧起来快,别看装了满满一箩筐,实际不够烧半个晚上。
“他们上去多久了?”
小李估摸着时间:“从你走后就上去了,应该有一个多时辰了。”
来之前,大伙儿达成一致,双手能掐住的小数不砍,留着长到明年,超过成年汉子双臂环绕的大树也不砍,一来费力,二来不好运回去,剩下满足条件的树干,砍倒一棵的速度用不了太久。
算起来一个时辰绰绰有余。